采购与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职责
采购与招投标服务中心是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组织、实施和服务的机构。
1.贯彻执行国家、地方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采购与招投标规章制度。
2.拟定学校有关采购与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。
3.负责学校达到校级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及以上项目的采购(招标)文件审核与集中采购(招标)实施工作。
4.负责学校达到校级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及以上项目的合同会签、审批、盖章等。
5.负责提出学校“采购评审专家库”“采购代理机构库”等的组建与调整方案。
6.负责学校在“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”的信息维护和平台账号及操作权限的配置与管理。
7.负责与政府采购(招标)管理部门、社会采购(招标)代理机构的联系,协调处理采购(招标)投诉和质疑事宜。
8.负责采购与招投标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。
9.完成学校与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